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條例 第16條 法規: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16條 本局視業務需要,得於適當地區設分支機構;其組織通則另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