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條例 第12條 法規: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12條 本局設國家標準審查委員會及各專門類別之國家標準技術委員會,負責審議國家標準相關事項。前項委員會委員,由本局局長遴聘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本局有關業務單位主管兼任之;所需工作人員,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調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