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2條 法規: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組織規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2條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本局)設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辦理著作權法第八十二條、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條例第二十五條第四項、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及第三十條第五項規定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