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組織法 第33條 法規:經濟部組織法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33條 經濟部設研究發展委員會,由參事、專門人員及有關單位主管組成;所需工作人員,就法定員額內調充,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經濟政策及國內外經濟情況之分析、研究事項。二、關於本部暨所屬機構業務之研究、發展事項。三、關於經濟動員準備措施之協調、聯繫、研究事項。四、關於經濟資料之蒐集及編譯、出版事項。五、關於其他經濟研究、發展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