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能源局組織條例 第12條 法規:經濟部能源局組織條例 類別: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第12條 本局視業務需要得遴聘學者、專家擔任顧問。本局得設各種委員會,遴聘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及專家為委員。前二項顧問及委員,均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交通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