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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法規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會會議,須由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方得開會,其決議,應以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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