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自來水水價評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召集人指定兼任之,承召集人之命處理本會業務;幕僚工作由本部水利署人員調兼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