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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工業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第五條至第八條所定各職稱人員,其職位之職系,依公務職位分類法及職系說明書,就經建行政、工業行政、工業工程、機械工程、電力工程、土木工程、一般工程、電子計算機、化學、藥事、紡織工程、冶金、一般財政及財務管理、林業技術、法制、人事行政、地政、會計、企業管理、統計、一般行政管理及其他有關職系選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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