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師法 第20條 法規:法醫師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醫目 相關法規 法醫師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義務 第20條 法醫師執行職務或業務受有關機關詢問、諮詢或委託鑑定時,不得為虛偽之陳述或報告。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