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法施行細則 第33條 法規:羈押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相關法規 羈押法母法 第六章 給養 第33條 看守所依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提供必要之衣類、寢具、物品及其他器具,不得違反相關衛生、環境保護或其他法令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