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法 第76條 法規:羈押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相關法規 羈押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十章 獎懲及賠償 第76條 前條情形,得給予下列一款或數款之獎勵:一、公開表揚。二、發給獎狀。三、增加接見次數。四、給與適當之獎金或獎品。五、其他特別獎勵。前項獎勵之基準、第五款特別獎勵之種類、對象、實施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