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法 第109條 法規:羈押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相關法規 羈押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十二章 釋放及保護 第109條 被告出所時,應斟酌其身體狀況,並按時令使其準備相當之衣類及出所旅費。前項衣類、旅費不敷時,得由看守所提供,或通知適當公益團體斟酌給與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