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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53條

依本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廢止受刑人之假釋,有本法第一百二十條第三項後段假釋尚未期滿之情形,嗣後再假釋時,監獄應將原執行指揮書所載前案假釋已執行保護管束日數相關文件,通知嗣後執行保護管束機關辦理折抵假釋及保護管束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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