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行刑法 第84條 法規:監獄行刑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相關法規 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十一章 獎懲及賠償 第84條 前條情形,得給予下列一款或數款之獎勵:一、公開表揚。二、增給成績分數。三、給與書籍或其他獎品。四、增加接見或通信次數。五、發給獎狀。六、給與相當數額之獎金。七、其他特別獎勵。前項獎勵之基準、第七款特別獎勵之種類、對象、實施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