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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第150條依第六十條第二項及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應由受刑人自行負擔之交通費用,由監獄先行支付者,監獄得由受刑人保管金或勞作金中扣…
- 第151條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受理之申訴事件,尚未作成決定者,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本法中華民國一…
- 第152條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已受理之假釋訴願事件,尚未作成決定者,於修正施行後仍由原受理訴願機關…
- 第153條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撤銷假釋已繫屬於法院之聲明異議案件,尚未終結者,於修正施行後,仍由…
- 第154條依軍事審判法執行之軍事受刑人準用本法之規定。
- 第155條本法施行細則,由法務部定之。
- 第156條本法自公布日後六個月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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