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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健康資料調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機關保有之收容人健康資料,應指定專人管理,非依法規不得提供其他機關(構)、法人、團體或個人,或為其他目的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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