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教育作業規則 第6條 法規:感化教育作業規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6條 受處分人之作業成績特別優良者,除給與勞作金外,得酌給獎金。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