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處分處所戒護辦法 第7條 法規:保安處分處所戒護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7條 執行處所認有必要時,得對受處分人居住之病房或其他空間進行安全檢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