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教育實施辦法 第9條 法規:受刑人教育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9條 教師對學生之成績、輔導及操行考核等相關紀錄,應留存於監獄,供個別處遇之依據或參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