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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依第三條申請返家探視,應檢附下列文件:一、死者之死亡證明書。
二、訃聞或其他足資證明喪葬日期及地點之文件。
三、足資證明收容人與死者關係之戶政或其他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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