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第14條 法規:外界對受刑人及被告送入金錢與飲食及必需物品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14條 本辦法自發布後三個月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