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條例 第9條 法規:外役監條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9條 受刑人以分類群居為原則。但典獄長認為必要時,得令獨居。典獄長視受刑人行狀,得許與眷屬在指定區域及期間內居住;其辦法由法務部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