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第11條 法規: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第11條 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期間,領隊及教師應隨時清點人數,每次集合必須點名,並隨時注意學生狀況,發現有異狀時,應迅速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