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21條 法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相關法規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21條 依本法裁處罰鍰確定者,由處分機關刊登政府公報,並公開於電腦網路。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