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7條 法規: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會計目 第17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但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二月十六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