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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務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用襟綬,除事蹟特著或情形特殊者外,初次頒給三等,並得因積功晉等;同一事蹟,不得授予二種以上獎章。
本獎章及附發小型專業獎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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