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第3條 法規: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第3條 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辦理尿液採驗事務,應備置必要器材及設備之採尿室,並指派專人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