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第13條 法規: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第13條 地方檢察署對於檢驗機關(構)之檢驗結果有疑義時,得要求原受委託檢驗機關(構)重新檢驗,或送其他檢驗機關(構)檢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