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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醫藥研究或訓練用毒品及器具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查獲之毒品或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以下簡稱器具),合於醫藥、研究或訓練用者,其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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