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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檢察官會議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會議議程之編訂、會議資料之發送、會議紀錄之製作、宣讀議程與前次會議決議辦理情形及其他與會議相關之幕僚作業,由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文書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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