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恐防制法 第14條 法規:資恐防制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14條 為防制國際資恐活動,政府依互惠原則,得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簽訂防制資恐之條約或協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