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施行細則 第28條 法規: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相關法規 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母法 第28條 法院依本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至第四項通知受監察人時,應副知執行機關、檢察官或綜理國家情報工作機關首長。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