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第8條 法規: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8條 依本條例第三十一條之一第一項第三款備置之負責人及從業人員名冊,應以書面或電子檔之方式為之;其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及從業人員之姓名、身分證明文件編號、職稱、到職日期及接受毒品危害防制訓練紀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