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第15條 法規: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15條 司法院所屬法院少年法庭於執行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或安置輔導時,有事實足認受執行之人有施用毒品嫌疑者,得準用本辦法之規定,採驗其尿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