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 第63條 法規:律師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相關法規 律師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七章 公會 › 第二節 全國律師聯合會 第63條 全國律師聯合會之會員分為下列二種:一、個人會員:各地方律師公會之一般會員。二、團體會員:各地方律師公會。各地方律師公會為全國律師聯合會之當然會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