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法 第127條 法規:律師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相關法規 律師法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十章 罰則 第127條 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外國律師違反第一百十五條,外國法事務律師違反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者,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