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第5條 法規:防制毒品危害獎懲辦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本辦法所列嘉獎、記功、記大功、申誡、記過、記大過之規定,由所屬機關依相關法令,審酌事實發生之原因、經過、行為之動機、目的、手段、表現、所生之影響及行為人之品行等情狀,核實獎懲。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