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第9-2條 法規: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相關法規 中華民國刑法母法 第9-2條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第二百二十四條之罪,於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仍適用八十八年三月三十日修正施行前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告訴乃論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