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市調解條例 第16條 法規:鄉鎮市調解條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16條 調解委員對於調解事項涉及本身或其同居家屬時,經當事人聲請,應行迴避。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