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 第50條 法規:財團法人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相關法規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監督管理辦法相關 第三章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第50條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基金,全部或一部係由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捐助或捐贈者,主管機關依前二條規定為其遴聘之董事或監察人,其中應有一定比例,由原捐助或捐贈之公法人推薦代表擔任。前項一定比例及推薦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