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 第25條 法規:信託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四章 受託人 第25條 受託人應自己處理信託事務。但信託行為另有訂定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者,得使第三人代為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