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法 第19條 法規:信託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三章 受益人 第19條 前條撤銷權,自受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處分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