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170條 法規:行政程序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七章 陳情 第170條 行政機關對人民之陳情,應訂定作業規定,指派人員迅速、確實處理之。人民之陳情有保密必要者,受理機關處理時,應不予公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