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151條 法規:行政程序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四章 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 第151條 行政機關訂定法規命令,除關於軍事、外交或其他重大事項而涉及國家機密或安全者外,應依本法所定程序為之。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法規命令之修正、廢止、停止或恢復適用,準用訂定程序之規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