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150條 法規:行政程序法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第四章 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 第150條 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 本條定義的名詞 法規命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