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仲裁機構會址應設於主管機關所在地區。
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仲裁機構經主管機關核准,得設辦事處。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