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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相同性別之監護人與受監護人,於監護關係存續中,不得成立第二條關係。
但經受監護人父母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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