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條文
全文- 第1條誠正中學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 第3條秘書權責如下:一、工作計畫之擬編。二、文稿之綜核及代判。三、各單位業務之協調。四、行政事務之管理。五、會議之籌備、出席或…
- 第4條誠正中學設下列處、隊、室:一、教務處,分三組辦事。二、訓導處,分三組辦事。三、輔導處。四、總務處,分二組辦事。五、警衛隊…
- 第5條教務處掌理事項如下︰一、教育實施計畫之擬訂。二、學生之註冊、編班與編級及課程之編排。三、學生實習指導及建教合作。四、學生…
- 第6條訓導處掌理事項如下:一、訓育實施計畫之擬訂。二、學生生活、品德之指導及管教。三、學生累進處遇之審查。四、學生假釋、免除與…
- 第7條輔導處掌理事項如下:一、輔導實施計畫之擬訂。二、建立學生輔導資料。三、學生個案資料之調查、蒐集及研究。四、學生智力、性向…
- 第8條總務處掌理事項如下︰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三、學生入校、出校之登記…
- 第9條警衛隊掌理事項如下:一、學校之巡邏查察及安全防護。二、學生戒護及校外護送。三、天災事變、脫逃及其他緊急事故發生時之處置。…
- 第10條醫護室掌理事項如下:一、學校衛生計畫與設施及環境衛生清潔檢查。二、學生之健康檢查、疾病醫療、傳染病防治及健康諮詢。三、學…
- 第11條人事室掌理誠正中學人事事項。
- 第12條政風室掌理誠正中學政風事項。
- 第13條會計室掌理誠正中學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本站資料整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可能未即時反映最新修正,正式條文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