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3條

資訊室掌理左列事項:一、關於檢察業務資訊系統之規劃、協調及推動事項。
二、關於檢察業務資訊應用軟體之開發、審核測試、評估、維護及推廣事項。
三、關於電腦作業規格標準化建立事項。
四、關於資訊教育訓練及進修計畫之研擬、執行事項。
五、關於電子計算機與週邊設備之管理、操作、安全維護之督導及資料庫之建立、運用、管理事項。
六、其他有關檢察業務資訊或長官交辦事項。
前項各款所列事項,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由法務部統籌規劃。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