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第59條 法規:高等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法務部 › 組織目 第六章 資訊室 第59條 資訊室置主任一人,承檢察長之命處理資訊室之行政事項,並指揮、監督該室事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